我们都知道无线充电器一般会被要求做Qi认证,读音"chee",同“气”。那么Qi无线充电器进军北美市场需要做什么认证呢?怎样才能符合美国无线充电器的法规呢?下面立讯检测姚小茹为你解答。 QI无线充电器在北美市场对FCC并没有相对应的法规要求。对于法规的空白,FCC发布了KDB 680106指引要求。 KDB 680106专门针对QI无线充电器制定了技术规格要求、测试参考标准、RF Exposure测试方法与认证流程。 一、测试参考标准 不同类型的无线充电器按KDB 680106要求,测试法规可分别参考47 CFR PART 15、47 CFR PART 18或共同参考两者,具体可参考下表: 产品规格——参考法规(备注) 1. 无线充电器不具数据通信功能,但有充电管理信息基于充电无线频率传输,参考法规:47 CFR PART 15(备注:工作频率不能在90-110kHz); 2. 无线充电器不具数据通信功能,但有充电管理信息基于充电无线频率传输,参考法规:47 CFR PART 18; 3. 无线充电器不具数据通信功能,但有充电管理信息使用其它无线频率传输,参考法规:47 CFR PART 15 & PART 18; 4. 无线充电器具有数据通信功能,参考法规:47 CFR PART 15 & PART 18。 备注: 1. 数据通信功能指用于传输图片,音频等信息; 2. 充电管理信息指客户端的敷在信息,过充信息和客户端识别信息等; 3. 负载及充电管理信息不属于数据通信功能。 二、RF Exposure要求 对于常见的桌面式无线充电器,需使用电磁场强探头在距离产品15cm处(多线圈同步发射的,**部需在20cm处),在**部及四个面进行测试。针对车载无线充电器,则需要在0cm、2cm、 4cm、 6cm、 8cm、 10cm的距离分别进行测试。 所测量的值不能大于614V/m的50%及1.63A/m的50%。 应在用户手册中声明类似警示语:This equipment should be installed and operated with minimum distance 20cm between the radiator and your body. 三、认证形式 可按SDoC或Certification程序进行认证。当产品满足以下要求时,则不需咨询FCC或遵循PAG程序,即可按SDoC程序直接测试出具报告或由FCC授权实验室测试并提交TCB申请FCC ID。 充电工作频率低于1MHz; 每个线圈的充电输出功率等于或低于15W; 无线充设备只包含单个主要线圈和单个次级线圈配对发射,当有多个主要线圈和次级线圈发射时,也是一一配对发射; 无线充接收端直接接触放置在发射端上进行充电; 仅满足非固定类产品RF Exposure要求的产品; 测量探头距离无线充电设备15 cm时,磁场强度的测量值小于MPE限值的50%,如果设备含有多线圈同步发射的情况,**部的测试距离则为20cm; 针对车载无线充电器,需提前提交RF Exposure的报告咨询FCC后,按咨询指引进行。 立讯获得大部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没有的国际CBTL、北美NVLAP、韩国KTC、中国CMA、加拿大IC、美国FCC、中国CNAS、北美UL、德国PHOENIX、TUV莱茵、TUV南德等资质授权,立讯实验室可直接*,时间快,价格优!